防烟分区: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。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。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.6.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。对于有吊顶的空间,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%时,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。
挡烟垂壁材料及零部件: (1)挡烟垂壁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。 (2)挡烟垂壁所用的电机及控制箱(含按钮盒)应是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。 (3)挡烟垂壁挡烟部件在(200±15)℃、(25±5)Pa差压时的漏烟量应不大于25m/(m·h)。 (4)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若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,其搭接宽度应不小于20mm。 (5)单节挡烟垂壁的宽度不能满足防烟分区要求时,可用多节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装使用,且搭接宽度应满足: a)卷帘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100mm; b)翻板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20mm。 (6)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应保持距离,此距离不应大于60mm。 (7)卷帘式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重量足够的底梁,以保证垂壁运行的顺利、平稳。
挡烟垂壁安装验收标准 挡烟垂壁多用在大型商场和超市,是建筑防火规范规定的量密集区域的必备防烟装备,其安装验收可参考GB50300-2001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的分部“通风与空调”下的子分部“防排烟系统”相关规定。
挡烟垂壁挡烟垂壁表面清洁和验收 (1)将玻璃内外表面清洗干净。 (2)再一次检查胶缝并进行必要的修补。 (3)整理施工记录和验收文件,积累经验和资料。